河南南阳一对夫妻种的庄稼,被野猪糟践得厉害,导致30多亩麦子受损,100多亩玉米也被吃的70多亩绝收。夫妻俩为了保护庄稼,在三个月内猎杀8只野猪。丈夫吴某表示:野猪糟蹋庄稼,这才想着灭了它们。11月24日,经当地法院判决:被告人吴某犯非法狩猎罪,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,被告人胡某犯非法狩猎罪,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,对国家造成的损失费用,赔偿款人民币4000元。
【赵律师的看法】
1.现在生态环境越来越好,野猪等野生动物的数量也越来越多了,为了保护生态,四川等地还出现了有计划猎杀野猪的行为。这件事情出来以后,不少民众都对两夫妻十分同情。一方面是国家对野生动物的保护,一方面是农户的个人财产,两者发生了冲突,又该如何调和?
2.我们先从法律层面分析一下这件事情。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狩猎罪,是指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对于非法猎杀野猪,只要猎杀1头就涉嫌犯罪。在去年7月,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一农户捕杀一头野猪被判了拘役四个月,缓刑一年,承担非法猎杀一头野猪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3700元。
3.非法狩猎罪和非法猎捕、杀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不一样,并不要求捕杀的对象是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。根据司法解释规定,捕杀三有保护野生动物20只以上就构成犯罪,捕杀50只以上就构成情节严重。像常见的麻雀、青蛙、壁虎、蟾蜍、野鸡、野兔都算。最高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!
4.农民的财产因野生动物受损,可以要求当地政府给予补偿。根据我国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规定,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,造成人员伤亡、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,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。所以遇到这种情况,千万不要擅自捕杀,可以找地方政府要求补偿。否则真的可能人财两失。